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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妈公开发布道歉函,且道歉内容需经法院审核,另应向原告张大妈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 释法 1元虽小,但公民人格权无价 张大妈案件的承办法官林志栋在接受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名誉权纠纷案件中受侵权方可以要求侵权方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或者恢复名誉等责任,造成相应精...
    2022.03.24 06:52:00
  2.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虽在交通事故发生时,胎儿尚未娩出,但是在抢救小濮过程中胎儿已娩出,出生时有生命体征,于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承办法官指出,自然人的出生必须具备“出”与“生”两个要件,“出”是指胎儿与母体分离而成为独立体,“生”是指胎儿与母体分离后须保持生命体征...
    2021.03.04 07: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