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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险等12款产品新冠肺炎责任,扩展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24时。 以上产品的被保险人在责任扩展有效期内经医院初次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无等待期或观察期的要求),额外给付30%的基本保险金额,原保险合同保险责任不变,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另外,国联人寿还将“国联人寿个人综合意...
    2021.02.05 16:50:00
  2. 前的老客户实行统一的理赔标准。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后且保险责任扩展有效期结束之前,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无等待期。 对于六款扩展了新冠病毒保险责任的产品,如客户有任何疑问,皆可以联系相关保单服务人员或者拨打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详细咨询。 释...
    2020.02.12 18:12:00
  3. 责任扩展有效期内新生效的重大疾病类产品合同,在原保险责任基础上增加了新型冠状病毒保险责任:若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无等待期或观察期的要求),国联人寿按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保险金,赔付以一次为限,原保险责任不受影响。此次责任扩展惠及原已持有...
    2020.02.07 10: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