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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团体的收容领养场所收容犬只,从政府主管部门和社会团体两个层面共同推动犬只收容和领养工作顺利开展。   4月30日前,市民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反馈到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地址:苏州市三香路998号;邮政编码:215004;传真号码:0512-68613709;电子邮箱:szrdfgw@126.com。...
    2018.04.06 1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