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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实施但被制止,属于犯罪未遂。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吴某的行为不宜认定为寻衅滋事。表象上吴某的行为与刑法规定的寻衅滋事罪有关行为不吻合,内涵上寻衅滋事罪的立法本意为打击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吴某的行为影响覆盖范围小,对社会秩序无较大破坏。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
2025.04.24 1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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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生前预嘱,一旦到了生命末期,她拒绝“有创抢救”, 选择用无创的“缓和医疗”来代替。“让别人来决定你的权利,有的时候是吻合的,有的时候不吻合,甚至可能是相反的。所以,我就想能够自己做主、自己选择,自己决定做好最后一件事。”殷老师说。对于父母的选择,殷老师的儿子叶先生表示,尊...
2019.04.01 09: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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