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相关结果约1条,用时0.011秒
所有结果
标题
正文
 
时间不限
1天内
1周内
1个月内
 
按相关度排序
按时间排序
  1. 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 顾敏) 5月31日,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仇子明(新浪微博名“辣笔小球”)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一案,依法认定被告人仇子明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责令其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通过国内主要门户网站及全国性...
    2021.06.01 06: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