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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潜力。允许专项债券支持城市政府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落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适时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支持缴存人在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推进灵...
    2025.03.25 16:13:00
  2. 成效。一是更大力度支持住房消费。 惠民政策加码升级。市公积金部门围绕市委提出的“改善供给、刺激消费、降低交易成本”要求,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进一步减轻缴存人还贷支出负担。加强住房公积金与住房保障、住房市场政策协同,6月起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个人和家...
    2024.07.08 09:53:00
  3. 贷利率,南京、苏州、常州、扬州等城市执行首套房贷利率3.25%,有个别银行可在此基础上再降5—10个基点,最低3.15%。南京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也下调0.25个百分点,降至2.85%。 以贷款100万元,等额本息、还款年限30年为例,根据2023年的首套房贷利率,每月需还款4774.15元。而...
    2024.06.20 06:44:00
  4. 办理新购住房的按揭贷款时可按首套住房认定。对我市二孩及以上家庭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时,在住房套数认定时核减1套住房。 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
    2024.06.03 10:29:00
  5. 面向重点产业领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苏州市紧缺急需专业,并从事相关工作的中高端人才,对入选者给予最高15万元薪酬补贴,为重点产业项目定向配给资助名额,同时叠加住房公积金贷款和非户籍子女入学等政策优惠。今年政策将持续优化升级,具体以当年度通知为准。 (苏报融媒记者 邵群)...
    2024.03.21 10:10:00
  6. 近日,苏州发布通知,实施住房公积金“筑梦苏城”工程并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新政将于10月10日正式实施。调整后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11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
    2023.10.10 10:56:00
  7. 》(国办函〔2023〕70号)等相关文件,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通知如下: 一、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可贷额度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
    2023.09.30 11:21:00
  8. 额加上申请当月逐月还贷划转金额的情况下,可申请办理与已签署逐月还贷同一笔贷款的部分提取还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一次性用于冲抵该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部分剩余贷款本息。 此外,《规定》还明确了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支付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费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提取、遭遇突...
    2023.04.18 17:13:00
  9. 额加上申请当月逐月还贷划转金额的情况下,可申请办理与已签署逐月还贷同一笔贷款的部分提取还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一次性用于冲抵该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部分剩余贷款本息。 此外,《规定》还明确了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支付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费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提取、遭遇突...
    2023.04.18 10:53:00
  10. 符合苏州市紧缺急需专业,并从事相关工作的中高端人才,经认定获评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最高给予15万元薪酬补贴。同时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缴存基数计算可贷额度,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2倍;非户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待遇。记者 陆飞龙 ...
    2023.03.09 10: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