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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张某进行网络诈骗,非法所得5388元,资金转入陶某的银行账户。张某长期未联系陶某对该笔资金进行处置,后陶某在张某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银行卡将该银行账户内被骗资金通过ATM机取出占为己有,用于其个人生活开支。
【评析】
关于陶某的行为定性,有以下三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
2025.02.20 14: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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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8 07: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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