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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员拨打了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的电话报案,该院检察官第一时间展开调查。经了解,2017年左右,王某(化姓)和张某在各自婚姻存续期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产下一子。2020年9月,王某又生下了女儿未未。因未未早产、身体虚弱,张某将未未送往医院住院治疗。治疗结束...
2022.04.04 07: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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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意识到被骗的她匆忙报案。
根据曲女士提供的证据和线索,淮海路派出所民警进行了立案侦查,将嫌疑人程某抓获归案。经调查,程某在婚姻存续期内,仍然通过网络交友平台结交多名女性,以谈恋爱、结婚为幌子,编造理由骗取受害人信任,采用抵押受害人房产、信用贷款等手段,骗取近3...
2021.05.09 07: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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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房屋,如需要重新约定,则要求双方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土地证(不动产证)到登记机构服务窗口办理。
需要明确的是,婚姻存续期间不动产物权仅登记在夫妻中一方名下,不能等同于财产权即为一方所有。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取得的财产属于...
2018.12.14 09: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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