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省税务局10月7日联合发布2024年度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
标准明确,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标准按24396元执行,下限标准按4879元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
2024.10.08 06:42:00
-
到我们为民服务的队列了。”海州区新东街道文昌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赵丹高兴地说。连云港是在财力并不宽裕情况下,把社区工作者基础工资基数提高1000元,分3年到位,还面向优秀村(社区)书记选聘事业编制人员。
遏制形式主义,
“减”到干群“心坎上”
走进灌云县侍庄街道裕丰村...
2023.12.19 06:52:00
-
在苏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还可按缴存基数计算,公式为: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或月工资基数之和×35%×贷款期限(月)。
在贷款期限方面,公积金贷款以年为单位,借款申请人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
2023.10.10 10:56:00
-
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单位职工,可贷额度还可按缴存基数计算。公式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或月工资基数之和×35%×贷款期限(月)。
四、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
2023.09.30 11:21:00
-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自2023年7月起执行。对2023年7月至调整办理当月期间少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后应予以补缴。
6.新职工住房补贴的月工资基数同口径同时调整。
(二)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5%~12%。经本单位工会或者职代会讨论通过,各缴存单位在年度调整期内...
2023.07.23 10:23:00
-
可贷额度的计算倍数按照上述方式的60%折算。灵活就业人员与单位缴存职工身份转换的,缴存月份可合并计算。
此次《细则》取消了个体工商户工资基数应与社保一致的规定,调整为在当年基数调整文件规定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按上年月平均工资执行或者自行商定缴存基数,扩大月缴存额范围;...
2023.06.17 09:27:00
-
人员,缴费率在职工医保用人单位缴费率7%与个人缴费率2%之和基础上降低1个百分点,即缴费率由原来的9%降为8%。同时,南京对职工医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进行调整,职工医保、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调整至4494元、上限调整至24042元。
南京市医保局副局长陈滨说,虽然缴费工资基数上下...
2023.04.07 06:46:00
-
1月31日,市医保局发布通知,提醒全市各参保单位,2023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时间为今年1月30日至3月6日,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暂按去年的下限4250元、上限22470元执行。待2023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正式标准公布后,再按要求确定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执行时间...
2023.02.01 14:58:00
-
由11%调整为9%。2022年1-6月,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缴费标准为380元/月(含大病医疗救助费10元/月)。《通知》再次明确职工医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2022年度南京市职工医保、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上限按21821元执行。
刁仁昌介绍,本次降低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率有...
2022.03.04 07:12:00
-
费基数申报业务可通过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web/login)“不见面”办理。
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是指,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全年工资收入总额,不足12个月折算成12个月的工资收入填报,填报金额以元为单位取整数。根据《关于发...
2022.02.23 11: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