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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苏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还可按缴存基数计算,公式为: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或月工资基数之和×35%×贷款期限(月)。
在贷款期限方面,公积金贷款以年为单位,借款申请人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
2023.10.10 10: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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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单位职工,可贷额度还可按缴存基数计算。公式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或月工资基数之和×35%×贷款期限(月)。
四、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
2023.09.30 11: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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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的缴存基数自2023年7月起执行。对2023年7月至调整办理当月期间少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后应予以补缴。
6.新职工住房补贴的月工资基数同口径同时调整。
(二)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5%~12%。经本单位工会或者职代会讨论通过,各缴存单位在年度调整期内...
2023.07.23 10: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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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贷额度的计算倍数按照上述方式的60%折算。灵活就业人员与单位缴存职工身份转换的,缴存月份可合并计算。
此次《细则》取消了个体工商户工资基数应与社保一致的规定,调整为在当年基数调整文件规定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按上年月平均工资执行或者自行商定缴存基数,扩大月缴存额范围;...
2023.06.17 09: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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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市医保局发布通知,提醒全市各参保单位,2023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时间为今年1月30日至3月6日,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暂按去年的下限4250元、上限22470元执行。待2023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正式标准公布后,再按要求确定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执行时间...
2023.02.01 14: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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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月,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缴费标准为380元/月(含大病医疗救助费10元/月)。南京同步明确,2022年度南京职工医保、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上限按21821元执行。
南京市医保局局长刁仁昌介绍,今年以来,南京出台系列医疗保障改革举措,为企业和个人减负,与疫情...
2022.03.04 07: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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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费1072亿元左右,失业保险费34亿元左右,工伤保险费38亿元左右。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暂缓调整
按照国家三部委有关今年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确定精神以及省政府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意见中明确的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确定原则,根据省统计部门提...
2020.07.09 18:5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