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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遍存在。   今年7月,南京江宁一家楼盘销售时,要求购房人支付3万元“电商费”,这笔费用既不计入房款,也不在购房合同中体现,仅另外开收据。如果不交这笔钱,就不能享受购房优惠。“1万抵3万”“2万抵5万”,是房企加收“电商费”时给购房人抛出的诱饵,实际上,房企与电商合作时...
    2017.08.18 07:14:00
  2. 楼盘富力水街坊买房子时,却被要求付一笔3万元的“电商费”。这笔所谓的“电商费”,既不能计入房款,也不会在购房合同中体现,只能另外开收据。“售楼员说这笔钱必须要交,不交就没有优惠。”黄先生认为这笔钱交得不明不白,质疑开发商是强制性消费。   记者调查发现,黄先生反映...
    2017.07.03 10: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