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将接续实施,执行时间由原来的2023年11月25日—2024年3月31日延长至2024年6月30日,补贴资金额度将再追加1个亿!总额度达到2个亿!补贴标准不变。
对在苏州市参与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处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营运车辆及公牌不参加)予以补...
2024.02.01 11:18:00
-
深谷电价政策,缓解电力阶段性供大于求问题,提升电力系统整体效能。
据国网苏州供电公司营销业务支持中心副主任曾维英介绍,深谷电价执行时间为每年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期间11时至15时,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以峰段电价为计算基础,下浮20%。今年国庆假期是苏州首次执行...
2023.10.09 17:36:00
-
的下限4250元、上限22470元执行。待2023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正式标准公布后,再按要求确定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执行时间。
据介绍,参保单位当前所有在职职工均需进行工资申报,职工本年度个人医保缴纳基数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平均数予以计算。以小徐2022年...
2023.02.01 14:58:00
-
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并对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办法》第九条增加“景区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调整具体价格水平、淡旺季票价执行时间等,应当提前3个月向社会公布,并按照管理权限抄报价格主管部门”。
在原《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基础上,《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增加对退休...
2022.10.27 07:08:00
-
行减免(租金按年收取的,换算成月租金标准后进行减免),减免的金额上限参照苏州市国资租金减免标准,即减免2022年3至8月共6个月租金,执行时间至2022年底,具体减免标准由各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实施。根据租金实际缴纳情况,采取的减免方式也有所不同。集体资产交易合同约定租...
2022.04.22 07:43:00
-
局 省税务局关于发布2022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13号)《关于明确2022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数调整执行时间的通知》(苏医保函﹝2021﹞311号)等规定,南京市2022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明确如下: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无雇工的...
2021.12.29 07:39:00
-
超低排放要求的具体项目,函告省发展改革委。
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发文公布执行差别电价企业名单、未达标项目、加价标准、起始执行时间,通知省电力公司,自省生态环境厅函告之月的次月起,开始执行差别化电价。
省电力公司按照应执行差别电价的企业名单、加价标准、起始执行...
2020.10.22 09:29:00
-
间床位及普通床位等,具体价格政策按照《关于转发江苏省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宁价医〔2016〕222 号)执行。
执行时间为10月31日0时起
这次调整也是有升有降,记者在通知中看到,降低了部分检查检验项目价格。比如,降低2006年以来新增的检验项目、国产试...
2018.10.27 07:05:00
-
及其他机构销售商品住房。
本地、外地企业,新房、二手房,全面“禁炒”
现代快报记者看到,通知包含了四个方面内容:
一是执行时间自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发文之日起,即在2018年8月13日19:00后开始执行,对采取摇号方式销售的楼盘,以房产部门购房资格核验时间为...
2018.08.14 06:59:00
-
建档立卡贫困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失能老人。第二批将扩大到年满65周岁的对象,第三批将扩大到年满60周岁的对象。第二批和第三批的执行时间,将根据第一批对象的实施情况确定。
李志高说,领取“机构托养券”的老人,就近入住区民政部门确定的集中供养失能老人的托养机构,提...
2018.03.30 07:4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