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相关结果约1条,用时0.607秒
所有结果
标题
正文
 
时间不限
1天内
1周内
1个月内
 
按相关度排序
按时间排序
  1. 于10亩、容积率达到2.0且不大于3.0的整体重建项目,工业类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数量最低可按《苏州市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指标》(2020版)的50%折减。同时,对于符合“工业上楼”的项目,容积率超过2.0以上部分建筑面积,给予更新主体一次性建筑补贴,奖励标准为100元/平方米,每个项目最...
    2023.08.25 15:5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