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简单案件。
每年5000件的案件数量造成日益加剧的审判压力,出于对权利人权益更好保护的需要,进行案件繁简分流势在必行。近期,南京中院下发了《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试行)》,据介绍,这是全国首个此类诉讼程序的繁简分流方案。...
2020.10.18 09:24:00
-
中国江苏网讯(记者 耿文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南京中院明确,第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结案的、不服民事裁定的,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明确的上诉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由法官一人独任审理。目前该项改革试点工作运行如何?昨天,南京中院民四庭庭...
2020.05.22 08:1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