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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在困难群众救助方面,下半年江苏将持续推进社会救助扩围增效,适度调整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开展“先行救助”;加快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建设,形成预警线索,及时发现和救助困...
    2023.08.21 17:23:00
  2. 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由23092元增加到46566元,苏州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由14381元增加到27240元。 ■目前苏州城乡低保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达到1095元/月、1533元/月,2012年以来年均增幅9.21%。 十年来,苏州实施积极的就业创业和有效的富民增收政策,推动城乡居民持续增收...
    2022.10.04 09:59:00
  3. 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低保标准按照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0%~40%动态调整,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低保标准1.3倍。 养老服务更优质,新增居家适老化改造10万户 “七普”数据显示,江苏省60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数超过 1850 万人,老龄...
    2021.08.28 07:15:00
  4. 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 低保标准按照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0%—40%动态调整,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低保标准1.3倍。 推行“物质+服务”救助方式,为困难家庭提供生活指导、心理抚慰、社会融入等救助服务。 养老服务更优质 经济困难的...
    2021.08.27 15:16:00
  5. 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等。 夯实基本生活救助,实现兜底保障。当年度低保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0%。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4倍,照料护理标准根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分档确定。将特困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到2025年底...
    2021.07.23 11:40:00
  6. 保标准的120%(1314元/月)全额发放;老年人、未成年人、单身等特殊对象救助标准提高20%(219元/月)。 特困供养标准 苏州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1463元/月提高到1533元/月,本人无收入的全额发放,有收入的差额发放。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按照不低于200元/月(全自理)、600元/月(...
    2021.06.18 11:51:00
  7. 调,全省将以设区市为单位,按照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30%-40%制定当年度低保标准,按照不低于低保标准1.3倍制定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 县、乡、村将衔接互通,打造功能互补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体系,推动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转型升级为标准化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2021.05.08 06:39:00
  8. 大重病患者按低保标准的120%(1254元/月)全额发放;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对象救助标准提高20%,按照1254元/月差额发放。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低保标准的140%,即从1393元/月提高到1463元/月。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生活救助标准,为低保标准的120%,从原来的1194元/月提高到1254元...
    2020.07.30 19: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