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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下法律优先保障公司的自主性。本案中,A公司债务行为发生时公司并无其他债权人,不存在新老股东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利益。2014年施行的公司法将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可见为了资本运行的效率和活力,在公司资本维持原则和公司...
2025.06.19 09: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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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性质就值得商榷。尽管该真实的债权转让在形式上满足了债权转让的所有内外要求,即保理申请人和保理商之间有债权转让合同,保理商通知了第三人债务人,甚至会如本案事实一般进行债权转让登记这一公示行为,但是该债权转让的真实意思是否是债权转让还是其他意思不得而知,因此,不能...
2025.05.27 16: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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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上签字。李某辩称虽然是张某向他转账的,但其不认识张某,借条是出具给姐夫居某的,当时借条中出借人一栏是空白的。法院因此追加居某为第三人,居某陈述是他介绍张某借钱给李某,借款的时候张某并未参与,但是已经告知是张某借钱给李某。
【评析】
本案中,法院通过关联案件检索...
2025.05.23 11: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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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效力问题的实质就是对各方权利义务与所应承担责任的平衡。因股权让与担保中受让人基于登记可被视为公司法上的股东,若采商事外观主义,第三人可以基于登记产生的信赖利益要求登记股东承担相应责任;若采功能主义,因股权让与担保的目的是担保债权的实现,担保权人既不参与公司管理...
2025.05.20 10: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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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此规定遵循了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的一般原则。居住权一经登记,即产生公示效力,可对抗第三人的主张。本案中,甲乙双方虽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乙对案涉不动产享有居住权,但因双方未至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居住权登记手续,故根据法律规...
2025.04.18 14: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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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买卖合同只有双方当事人,而居间合同是买卖双方以及居间人三方当事人。买卖合同是买方与卖方直接达成协议,居间合同中,委托人是否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的当事人。
结合本案,从合同订立主体来看,结合聊天记录可以看出,王某与...
2025.04.10 1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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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刘某的要求完成轮胎修理工作,双方构成承揽合同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王某近亲属以车主刘某存...
2025.04.01 17: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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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主张该民事法律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无效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第三人应当返还财产。
本案中,狄某在跟蒋某两人的消息中多次说自己犯了错误,对不起妻子。同时,赵某、狄某在特殊日期转账的数额均为“520”等...
2025.04.01 17: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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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再次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工伤保险赔偿项目合计39万余元。
【评析】
劳动者受伤后的纠纷处理,应注意区别因第三人导致的侵权和劳动者自身受伤两种不同的情况。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劳动者受伤的情况下,法律上会产生工伤保险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此时劳动者...
2025.02.25 09: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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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的赔偿责任,显然有违公平。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依法应该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2025.02.13 09: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