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罪与盗窃罪的核心区别在于是否“利用职务便利”。职务侵占罪要求行为人对财物具有主管、管理或经手的权限,这种权限需源于单位合法授权,而非单纯的工作机会。本案中,服饰店的制度明确将刘某的收款行为限定为“协助完成既定付款流程”,其职务内容仅包括引导顾客使用指定渠道支付...
2025.06.20 09:22:00
-
被告人秦某所组建的微信群没有严密的组织架构,亦没有专门的人员进行管理,且参赌人员往往较为固定且保持相对稳定,故应当定性为赌博罪而非开设赌场罪。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应当定性为开设赌场罪。被告人秦某利用被告人张某提供给其的微信账号创建多个微信群,并制定了对其有利...
2025.06.20 09:21:00
-
主”,招募人员广泛张贴涉诈引流小广告,诱使受害人扫码进群或下载App后实施刷单诈骗。刷单诈骗目前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主要类型之一,而非法小广告地推引流,成为滋生刷单诈骗的“土壤”和“温床”,且呈愈演愈烈之势,严重损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为此,江苏公安机关紧密结合此类...
2025.06.20 09:16:00
-
诈骗罪。
第二种观点认为苏某甲、苏某乙等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
本案中,“免费代运营”合同仅为犯罪实施的手段,而非骗取财物的决定性因素。苏某甲等人制造虚假订单、虚构供应链厂家等行为,本质上是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直接使店主陷入错误认识。店主支...
2025.06.12 11:00:00
-
债权转让已在中登网登记,并得到C公司的确认。后A公司未按期还款,B保理公司诉讼到法院,法院认定双方之间关系为“借新还旧”的借贷关系而非保理,B保理公司遂变更诉讼请求,要求A公司还款,同时,要求C公司作为让与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评析】
对于“名为保理实为借贷”合同...
2025.05.27 16:48:00
-
回复确认,孙某在本案中也一直陈述是向居某借款。
最终,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认定本案张某与李某从未协商过借款事宜,双方之间不存在借贷合意,李某是向居某出具借条,款项也来源于居某,实际的债权人是居某,而非张某。因此,法院裁定驳回了张某的起诉。
单银银 郭琳
...
2025.05.23 11:16:00
-
不应从情况说明的字面意思来判断某金属制品公司出具情况说明的意图,而应结合其他因素综合解释,其真实目的是为了促成医疗费快速理赔,而非永久放弃其他权利。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应当结合案涉情况说明出具的时间、形式以及与事故发生、伤者就医的关系去还原某金属制品公司出...
2025.05.23 11:14:00
-
目的并非为了与被害企业达成提供法律服务的交易,从而获取对价。其实质是通过签订合同的形式,给其威胁被害企业的行为披上合法的外衣,从而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
另一方面从交易行为的真实性上看,强迫交易罪要求具备基础的交易关系,虽可能存在行为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与被害人支...
2025.05.22 14:46:00
-
遏制相应行为再次发生。对于《意见》的司法适用也应与立法原意相适应,即具备基础事实,可通过司法推定认定其驾驶时的血液酒精含量数值,而非机械适用法条,拘泥于“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或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情形,否则会导致与法律、司法解释规定...
2025.05.22 14:45:00
-
动报酬认定的工时工资,不以劳动者提供的劳动为前提条件,与企业的经营净利润正相关,故应该按照双方协议上约定的“年度净利润”来计算,而非按原告主张的在职期间的月度净利润来评价。
本案中,原告丁某因违反竞业限制,构成根本违约,故丧失年度分红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不管...
2025.05.20 10: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