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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杜某再次向A公司及全资股东B公司发送律师函催促办理,并邮寄相关函件。后杜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本人已不再担任A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职务,并涤除相关登记。庭审中,杜某亦陈述自2021年3月经股东会选举为A公司执行董事后,三年任期届满时并没有连选连任,其与A公司不存在其他劳...
2025.08.29 09: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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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区36间店面转让给了施某雷等人。
转让完成后,施某雷持有南通某实业公司17.7583%股权。与此同时,沙某某表示“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一个事业有成的老板,就因为参与赌博,将自己经营多年的产业拱手让人。
股权二次拍卖
2020年初,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决,维持...
2020.10.28 07: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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