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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果为“优秀”“良好”“合格”的,运营补贴分别按100%、80%、70%比例享受;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不享受运营补贴。 养老机构建设补贴:补贴对象为苏州大市范围内,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社会力量包含投资建设养老机构的企业单位、社会组织、集体经济及个人等建设主体。养老机...
    2024.02.29 14:12:00
  2. 一步提振养老服务市场信心,加快民营养老机构恢复平稳运营,经省政府研究决定,2023年江苏再次对全省民营养老机构发放一次性纾困补贴。 补贴对象为全省所有在业民营养老机构,包括公办民营和民办养老机构。按照养老机构实际入住老人数量,统一按照每名入住老人1100元的标准进行发放。此...
    2023.09.01 15:43:00
  3. 放一次性补贴,苏州市财政局及时部署推进补贴发放工作,第一时间将发放工作报市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同时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对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建立健全工作协同和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密切合作,压实责任,做好补贴发放工作。同时...
    2022.10.25 10:26:00
  4. 用,为提高全市数字人民币使用覆盖面提供了实践经验。在政务服务领域,太仓人社局通过数字人民币发放5.47万元高技能人才补贴,涉及126名补贴对象;发放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242.48万元,惠及创新人才125人;太仓市机关事务中心使用数字人民币支付食堂采购货款,实现全国首笔党政机关采购...
    2022.09.16 17:15:00
  5. 实施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在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方面,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领取补贴对象从参保职工扩大至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照企业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
    2022.07.16 07:13:00
  6. 政策,出台《关于应对疫情促进养老服务业恢复发展的通知》,为全市养老服务业提供一系列政策支持。 按照江苏省出台的养老机构纾困政策,补贴对象为全省在民政部门备案、由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机构,兼顾机构床位规模和入住率因素,每张床位一次性补贴1000元。为体现对小微型养老...
    2022.05.09 10:51:00
  7. 第33号会议纪要要求,本月底苏州市将对全市困难残疾群众发放一次性特别补贴。 本次特别补贴发放对象有三类,即低保外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本地户籍,在苏州市“残疾人之家”参加辅助性就业的就业年龄段残疾人;苏州市范围内,且2022年2月底前正常经营的盲人按摩机构中在册残疾...
    2022.04.26 10:57:00
  8. 市政府决定对全市登记在册的低保人员、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低保外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等12类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特别补贴,人均补贴标准300元,预计惠及困难群众13.5万人、补贴总金额4000万元。 ...
    2022.04.23 13:35:00
  9. 苏州市政府决定,对全市登记在册的低保人员、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低保外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等12类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特别补贴,人均补贴标准300元,预计惠及困难群众13.5万人、补贴总金额4000万元。...
    2022.04.23 07:28:00
  10. 务事业平稳健康发展,4月8日,江苏省出台养老机构纾困政策,对民营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纾困补贴,为养老服务业发展注入“强心剂”。 此次补贴对象为全省在民政部门备案、由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机构,兼顾机构床位规模和入住率因素,每张床位一次性补贴1000元。为体现对小微型养老机...
    2022.04.08 12: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