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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监护。依据民事特别程序审结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181件,对严重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监护人,在依法撤销其监护资格的同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没有合适监护人的,由民政部门履行兜底监护职责。苏州张家港法院依法审理一起生母虐待女童引发的监护变更案,为女童指...
    2023.05.27 08:18:00
  2. 为“轻微伤”,并据此认为黄某的行为不属于犯罪行为,不予立案。为此,小悦家人委托某律师作为辩护人,由小悦本人提起刑事自诉,案由为“虐待被监护人、看护人罪”。   2019年4月,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黄某在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过程中,多次殴打、体罚小悦,造成其轻...
    2019.11.20 09:22:00
  3. 承担该女婴的监护责任,指定其所属的江阴市儿童福利院抚养该女婴。   江阴法院审理认为,被申请人刘某作为女婴的亲生母亲,将出生三天的被监护人遗弃,拒绝抚养,严重侵害被监护人的权益,符合法院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的情形。被监护人自被生母刘某遗弃以来,申请人江阴市民政局所属儿童福...
    2019.07.11 09:54:00
  4. 3个孩子新的监护人,获得法院支持。   专家点评称,本案中,两名当事人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对亲生子女进行买卖交易,严重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东台市民政局主动依法申请监护,代表国家履行对困境未成年公民权益保障义务,实现了政府托底救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
    2019.06.07 07: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