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的签订而发生任何改变,故该协议书不能达到隐匿、转移A号不动产的目的,对汪某的诉讼请求应予驳回。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我国夫妻法定财产制为婚后所得共同制,即男女双方从确立夫妻关系起,共同组织家庭的收入和开支,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均为夫妻共...
2025.06.10 14:45:00
-
个人购房者;客体要件,即“房屋”仅指房地产开发商所开发的新商品房;主观要件,即居住目的的认定,具体认定标准为买受人、实行夫妻共同财产制的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作一并考虑,在案涉房屋同一设区的市或者县级市范围内商品房消费者名下没有用于居住的房屋,虽然已有一套房屋,但购...
2025.04.18 14:15:00
-
夫妻另一方未履行离婚协议为由主张按照离婚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的,不予支持。
27、夫妻双方依照《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订立的夫妻财产制契约的效力应当如何认定?能否对抗债权人申请执行?
夫妻双方依照《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订立的夫妻财产制契约对夫妻双方均具有法律...
2019.07.20 08: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