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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认为,应由T法院以新作出的裁判文书为依据立新案执行。理由是:A公司在T法院起诉的被告为新的当事人,诉讼经过实质审理,判决涉及实质权利,并不是在执行程序中追加责任主体,应根据T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立首次执行案件,由T法院管辖。
笔者认为第二种观点更为妥当,理由如下:...
2025.05.20 10: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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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登记,由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予以公告。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以品种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向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由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予以公告。
第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授权...
2025.05.15 10: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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