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复制。相关资料应当至少保存至合同履行完毕后两年。”
记者看到,合同示范文本中,涉及预付卡信息披露与查询、售后服务、投诉处理、预收资金余额退回、风险提示,以及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对于广大消费者关心的退卡退费处理方面,合同示范文本明确,消费者自付款之日起有15天...
2022.06.23 07:12:00
-
警示:未依法备案;不符合资金保障要求;未按照《办法》履行告知义务;未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继续履行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承诺,或者退回预收资金余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风险情形。风险警示信息将在管理服务平台向消费者公示,并推送至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2021.01.07 07:01:00
-
记者注意到,《办法》还要求,经营者将业务处理系统与管理服务平台对接,及时上传预付卡的信息,包括预付卡发行数量、预收资金以及预收资金余额等。如果经营者未及时、准确上传有关信息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
2020.11.17 06:51:00
-
党委书记刘祥告诉记者,镇里按新政策规定,专门定制“入户服务包”,“对需要按揭贷款的群众,由政府拨付首付款至房企,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奖补资金余额直付群众用于装潢等。同时,对进城入镇群众,提供水、电、气、网、不动产办理等一站式服务。”进城入镇群众,不变身份、保护权益,通过集体统...
2020.04.03 06:40:00
-
业务种类,让“互联网+政务服务”惠及全市更多缴存职工。
根据现有规定,南京公积金缴存职工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余额,用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如果办理提取业务的话,需要去贷款银行或提取人的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今年3月1日起,南京市取消了《住房...
2019.08.14 14:50:00
-
展网上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记者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南京公积金缴存职工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余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办理提取业务的话,需要去借款人的贷款银行或提取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从今年3 月1日起,南京取消《住房公积金...
2019.08.14 07:36:00
-
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南京公积金缴存职工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余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办理提取业务的话,需要去借款人的贷款银行或提取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
从今年3月1日起,南京取消《住房公...
2019.08.14 07:11:00
-
需要提醒买房人的是,该业务的办理条件是: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本人公积金账户资金余额,以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如果是配偶提取的则需提供结婚证。
记者了解到,2018年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归集住房公...
2019.03.01 09:06:00
-
积金贷款业务予以大幅调整优化。
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本人公积金账户资金余额,用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3月1日起,该中心对该业务进行了如下优化:
一是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9.03.01 07:33:00
-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着该市210多万职工的公积金,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余额,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该中心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对相关业务进行优化: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增加办理网点,实现实时...
2019.03.01 07:1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