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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业务种类,让“互联网+政务服务”惠及全市更多缴存职工。   根据现有规定,南京公积金缴存职工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余额,用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如果办理提取业务的话,需要去贷款银行或提取人的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今年3月1日起,南京市取消了《住房公积...
    2019.08.15 08:5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