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相关结果约17条,用时0.03秒
所有结果
标题
正文
 
时间不限
1天内
1周内
1个月内
 
按相关度排序
按时间排序
  1. 有过错,但并不意味着其对于伤者周某的损害后果的发生或扩大没有因果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项第一款(过错责任原则)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共同侵权)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
    2025.09.23 15:00:00
  2. 从而为机动车一方在遭受非机动车或行人侵害时主张损害赔偿提供了体系化的规范依据。在此基础上,应回归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所确立的过错责任原则,该条作为侵权责任的一般条款,明确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其核心在于过错与损害之间因果关系的成立。本案...
    2025.09.16 16:47:00
  3. 因此产生医疗费用等各项损失,某广告公司作为接受劳务方未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未能尽到必要提醒、监督等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李某作为具备一定安装广告布经历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采取合理、必要的安全措施,对自身遭受的损害具有一定过错,应相应地减轻某...
    2025.09.02 09:47:00
  4. 年以来,苏州深入推动基层综合执法改革落地落实,打造“区司法局+司法所+监督工作站”纵向监督新格局。今年1月,姑苏区正式实施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以规范化形式鼓励各行政执法部门通过多种方式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纠正行政执法问题。“加强古城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今年有望...
    2023.10.25 06:54:00
  5. 需要经国家有关部门严格审批管控。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应适用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由原告承担以下四个方面的举证责任:一是侵权人实施了侵权行为;二是侵权人实施侵权行为有过错;三是受害人受有损害;四是侵权...
    2021.03.11 09:16:00
  6. 大。有些不在办案一线的人,也是“检察官”。与之相应的是,检察官办案大多参照行政机关管理模式,需层层审批,各层级司法权限不明,司法过错责任难以追究。 2015年3月,江苏被确定为第二批全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此轮司法体制改革,司法人员分类是基础。检察人员被划分为检察官、...
    2020.08.20 06:41:00
  7. 移动执法系统投入实战,成为江苏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率、规范执法行为、防范廉政风险的关键一招。 出台《江苏省生态环境部门行政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强化环保行政责任追究。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故意或重大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导致人民法院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撤...
    2020.03.24 10:32:00
  8. 案件,群众满意率达100%。   创新优质服务举措 加强政企服务沟通   为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市城管局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管理制度,采取一站式服务、上门服务、全程服务和跟踪服务。推行“六零”服务承诺,开展营商环境“五查五整治”行动,打造“三声”...
    2019.09.19 11:16:00
  9. 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对照市“一窗一网”规范要求,健全综合柜员制度,做到一次性告知、一个窗口办理。制定《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服务工作进行全面规范。加强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培训,同时将业务办理过程中所需材料制作宣传单、公告牌,在服务大厅公示。...
    2019.02.27 15:40:00
  10. 问责措施,推动执法规范   完善顶层设计。树立“强调千遍、不如问责一遍”的理念。通过多次会办研究,以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为基础,修订该局《民警轻微违纪违规记分惩戒办法》(试行)和《民警轻微违纪违规问责管理规定》(试行)两份文件,大幅增加执法...
    2018.10.25 11: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