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相关结果约1条,用时0.041秒
所有结果
标题
正文
 
时间不限
1天内
1周内
1个月内
 
按相关度排序
按时间排序
  1. 台公司辩称与原告不存在雇佣关系,不应由被告承担原告损失。经审理,青岛市崂山区法院认为双方系通过互联网建立的新型用工关系,符合雇佣关系特点,但因原告方未佩戴头盔且无证驾驶,故被告应按60%的责任比例赔付原告损失。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109万元。 本案中骑手和平台之间是众...
    2022.04.14 15: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