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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规则者的利益就会受损。具体到公共交通上,“对号入座”就是最起码的规则。显而易见,如果“座位号没有标注在座位上”“腰腿疼”这类理由成立,那么高铁和飞机的秩序就会混乱,甚至出行安全都会没有保证。
现在,对于霸座者的处罚,基本都是按照已有法规事后罚款,并拉入“失信...
2018.09.21 09: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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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而动辄给纠偏存疑行政决定的做法扣上“损害国家利益”的帽子,也突破了司法审判在法律适用上应有的审慎原则。更重要的是,如果这一理由成立,是否意味着行政部门做错了事,都可以将之作为拒不改正的借口?
在无论是对照上级人社部门制定的招考专业分类标准,还是教育部门的...
2018.02.28 17: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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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合理、情有可原。但实际上,这些个别领导干部正是打着“工作需要”的幌子,在为自己的违纪行为和个人私欲开脱。一旦类似“工作需要”的理由成立,或是被上级默许,那么法律和规章制度对于腐败的约束便成了形同虚设之物。因为规章制度是“死”的,而“工作需要”则是因人、因单位而异...
2017.09.05 08: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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