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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从业禁止。比如,2010年,浙江省慈溪市检察院联合其他机关制定出台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公开实施办法》;2017年8月,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启动了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限制从业机制。   主动公示性侵犯罪人员的个人信息,是为了充分揭示性犯罪风险,让社会(特别是未成年人家长...
    2018.01.16 09:13:00
  2.   日前,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启动了“限制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工作”,意在对涉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限制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关系的工作。   这一司法措施在赢得喝彩声的同时,也遭遇了一定的质疑: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从业禁止期限为三年至五年”,而闵行区事实上...
    2017.08.30 11:11:00
  3. 全,是各级立法、司法、执法机关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近日,上海市闵行区作出的一项重大突破,值得我们“点赞”。   去年11月,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在办理某起教师猥亵学生案件时,曾依法建议法院禁止嫌犯在一定时期内从事教育及相关工作,首开“限制性侵罪犯从业”之先河。今年,闵行区...
    2017.08.30 16:53:00
  4. 国范围内建立联动机制。   在上海闵行区,有过强奸、猥亵等涉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将被禁止从事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的行业。上海闵行区检察院日前启动限制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机制,这是全国首个特定行业涉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人员禁止从业机制。   近年来,地方司法部门根据...
    2017.08.27 10:3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