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安镇。经积极调查,最终找到1953年3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颁布的《有关婚姻问题的若干解答》,其中明确:“依婚姻法规定,婚姻是一夫一妻制的。至于婚姻法施行前的重婚、纳妾,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问题,是否离婚,要看女方要求来决定。如女方提出离婚,人民法院应依法准许其请求。...
2021.09.23 11:21:00
-
府法制委员会《有关婚姻问题的若干解答》(1953年3月19日),“问题一:在婚姻法施行前的重婚、纳妾如何处理?答:依婚姻法规定,婚姻是一夫一妻制的。至于婚姻法施行前的重婚、纳妾,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问题,是否离婚,要看女方(妻、妾)要求来决定。如女方提出离婚,人民法院应依法准...
2020.03.18 17:3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