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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讯(通讯员孙道俊 丁婧 刘开文 张心忆 记者 李源 陈瞄瞄) 以帮助别人获取上学名额为由,一男子诈骗“打点费”3.3万
14日下午,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审结一宗诈骗案,刘某以某中学职工身份,肆意编造能帮助别人获取上学名额的谎言,先后诈骗张某、杭某...
2017.06.14 17: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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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人退出赃款,同时考虑到万某等4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等,法院依法判处万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鲜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6000元;判处赵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6000元;判处杨某罚金5000元。
通讯员 丁婧 明华
记者 刘娟...
2017.11.06 09: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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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该院经审理后,对该案公开宣判,依法判处邹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0万元;另外22名被告人中,一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21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至3年不等,缓刑3年至5年不等,并处罚金5000元至3万元不等。
通讯员 周倩 张东伟 丁婧
记者 刘娟...
2018.01.11 09: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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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邗江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邢某出庭受审。法院审理后认为,邢某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的驾驶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综合其犯罪情节及认罪、悔罪表现后,法院依法判处其罚金2000元。
通讯员 周倩 丁婧 记者 刘娟...
2018.03.28 09: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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