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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转卖”的流水线作业,将公民个人信息明码标价出售给上游犯罪集团,可能用于刷单返利、网络诈骗等违法活动,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认定三人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判处三名被告人对其行为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分别承担...
    2025.07.23 15:43:00
  2. 一般意义上的无条件赠与性质不同。双方已事实同居,但期间较短,故对购车款,陈女士应部分返还。同居期间,对老王房屋的改造装修属于对其个人房屋的添附行为,房屋及室内添置家电、家具、生活用品等仍归老王所有,相应花费应从共同生活消费账目中扣除。此外,部分钱款给付系老王在...
    2023.10.31 14:20:00
  3. ”来到百姓身边   “这个法治小故事告诉我们,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不要随意向陌生人透露自己的个人信息,如果遇到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要及时向警方报警。”由干警、社工、普法志愿者、网格员等组成16支法治宣传小分队,活跃在海安市南莫镇大街小巷和田间地头,开...
    2021.09.22 14:39:00
  4. 讲话,对受表彰的公交志愿者表示祝贺和感谢。   匡中远指出,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正义的生动体现。公交志愿者见义勇为的行为,不仅彰显了个人的高尚品质和英勇精神,更为整个社会树立了榜样。他们的行为激励着更多的人勇敢地站出来,也让更多的人看到了公交志愿者这...
    2025.01.13 15:22:00
  5. 编,不仅弥补了传统大陆法系“重物轻人”的体系缺陷,也为人格权法未来的发展提供了足够的空间。民法典在人格权编中,对侵犯隐私权和损害个人信息权益的违法行为进行惩处,从根本上满足了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强化了对人格尊严的维护,也回应了人格权保护在网...
    2021.01.13 08:46:00
  6. 整改、下架等处罚措施,有力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非法利用摄像头偷窥个人隐私画面、交易隐私视频、传授偷窥偷拍技术等侵害公民个人隐私的行为,2021年5月起,中央网信办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摄像头偷窥等黑产集中治理工作,督促各类平台共处置相关违规有害信息3万余条,处置涉...
    2022.09.05 15:12:00
  7.  根据江苏省消防总队4月底下发的《江苏省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实施办法(试行)》,自5月份起,消防部门将每月通过媒体对存在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布曝光,公布期限视情节严重程度分为6个月至3年。消防安全不良行为记录还将被抄告同级相关部门,用于建立信息互通互认...
    2013.05.20 16:01:00
  8. 治安管理处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编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律服务手册”,强化以案释法。   三是平台服务不延误。为企业、个人对疫区捐赠行为提供免费公证服务,针对企业因疫情引发的违约、延迟履行等问题,帮助做好不可抗力事件证明办理等法律服务,对疫情防控期间法...
    2020.02.16 13:52:00
  9.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消除不安定因素。各乡镇场、街道综治组织深入到各村和单位对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进行集中摸排,重点排查可能引发个人极端暴力行为的苗头性问题、医疗纠纷和邻里不和所导致的各类矛盾纠纷、占地补偿引发的纠纷等方面,将排查的矛盾问题梳理清楚,列出清单、分...
    2019.05.09 01:49:00
  10. 执法、网上宣传和网上社区工作为重点的网络综合治理新机制。仅今年以来,“南通网警”累计受理网民咨询求助2600余次,警示传播谣言、扬言个人极端行为等网民870人次,化解网络矛盾纠纷53起,发布辟谣和安全防范贴文460余篇。   净网志愿者成为坚强后盾   让网络空间清朗起来...
    2017.08.15 10: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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