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典对人肉搜索、侵犯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也体现了民事法律规范对流量造假的应对态度。当流量造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并且需要科处刑罚的,刑法还设置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侵犯商业秘密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虚假广告罪、侵犯公...
2020.12.21 19:00:00
-
不同的犯罪行为,犯罪性质不同,法律后果也不同,所以不能对二者进行混同。刑法第294条专门规定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并设置了相应的刑罚。所以黑社会性质组织是一种独立的犯罪行为,而恶势力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也不是独立罪名,而是一种共同犯罪的特殊形式,是量...
2019.04.10 00:51:00
-
根据想象竞合从一重罪处罚,数额巨大的诈骗罪与情节严重的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罪相比较,多了并处罚金的附加刑,显然更重,从附加罚金的刑罚设置可以看出,诈骗罪更多地出于对侵财行为的反向打击,使得以侵财为主要目的的犯罪行为得到应有的惩罚,故综合认定诈骗更适宜。
最终,陈...
2021.05.18 15:0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