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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民生保障底线
对高龄、空巢独居、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群体的法律援助,取消事项范围限制且免予经济困难核查。对遭受虐待、遗弃或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根据需求直接给予援助。
今年来,全省法律援助机构精准对接“一老一小”困难群体,摸底排查空巢独居老人...
2022.11.23 17: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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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化“法援惠民生”活动,将涉及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切身利益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对涉及农民工讨薪、农村无固定生活来源或遭受虐待、遗弃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等乡村地区特殊困难群体,免于法律援助经济状况审查,取消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实现...
2023.05.19 17: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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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实地走访、定向联系、主动推送、对接指引、座谈交流等方式,全面排查梳理老年人法律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地落实帮扶措施。
对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老年人主张相关权益的,根据其需求直接给予法律援助。加强与民政、残联、老龄委等重点民生部门、群团组织的协作联动...
2022.10.26 09: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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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依靠抚恤金生活的人员、困境儿童、困难( 特困) 职工以及遭受虐待、 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加大服务力度,提供一对一服务,其中在区残联及7个镇(街道)20个残疾人之家建立的援助工作站点...
2023.06.15 08: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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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该工作制度被《江苏法制报》专题报道。二是建立“强制报告+综合模块”一体化运行配套机制。针对办理案件过程中暴露出来的未成年人遭受虐待、性侵、故意伤害等案件发现难、干预难、取证难、定罪难、监督难问题,除按照规定强制报告以外,还要对受侵害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预、临时看护...
2020.11.11 13: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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