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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行为侵害了其享有的“国缘”注册商标专用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4名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库存,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万元及合理维权费用3万元,被告某酒类平台公司、某酒业公司、某酒厂刊登声明,消除影响。今年1月,一审法院判决某酒厂停止生产、某酒业公司停止销售侵...
2019.04.24 07: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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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7年以来,判决赔偿额超100万元的有60多件,在法定赔偿最高限额以上判赔的有20余件,开出的最高罚单为2000万元;对权利人证据充分、合法合理的维权费用予以全额支持,最高达50万元。
南京知识产权法庭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强化财产保全、行为保全等临时保护措施。同时,...
2019.04.25 07: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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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为“鲍师傅”商标持有者,享有商标专用权,四被告侵权主体的行为构成侵权,被告主体需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赔偿鲍才胜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30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鲍师傅”商标维权之所以备受关注,是因为当下越来越多的网红店正经历类似遭遇。
尴尬:市场上...
2019.05.06 07: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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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易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其南京地区总代理丁某的行为同样构成侵权。判决判令上述主体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赔偿鲍才胜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 30万元。
判决中,南京中院对于鲍才胜公司拥有的“鲍师傅”品牌社会关注度、知名度做了确认。分别从商标效力的角度以及商标实际...
2019.05.15 07: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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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来看,受助者身份90%以上为非城镇户口,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垫付对象主要为外来务工人员;从救助金额来看,以在3万元以下为主;累计核减不合理费用5.17亿元,有效核减率达26%,确保每一笔“救命钱”不滥用、不错用、不漏用,充分体现了基金“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同时,为防范基金过...
2019.05.17 07: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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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滴滴平台协商下又答应送到派出所。最终,遗失物品被司机带到外地,自己在支付了300元车费后才取回。
物品遗失后,司机要求支付一定费用才能送回合理吗?如果要支付,费用多少合适呢?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李娜 钱念秋
物品落在网约车上,司机带到了外省
乘...
2019.05.22 07: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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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同居为由主张另一方支付“青春损失费”“分手费”的,不予支持。但女方在恋爱、同居期间因怀孕中止妊娠主张男方分担医疗费、营养费等合理费用的,可以支持。
有配偶者赠与或者约定赠与第三者财物,赠与后反悔主张返还或者第三者主张履行赠与的,不予支持。但配偶一方以赠与夫妻...
2019.07.20 0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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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按时入职技术公司,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已经产生了信赖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技术公司单方面提出不再聘用陆某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对于陆某实际产生的体检费、交通费、待业损失等合理的费用应当予以赔偿。最终双方在法院的组织下达成了调解协议,由技术公司赔偿陆某合理损失6000元。...
2019.08.06 0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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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再者,孩子的父母可以通过民事途径维权。父母与健身房之间构成了健身服务合同关系,首先要看双方是否有书面合同约定,如有首先看约定的内容,如没有书面合同的,我们认为应当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健身房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医疗费用和其他合理的费用。...
2019.08.06 08: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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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发票内容是按照殡仪馆的制作习惯填写的,因此未注明火化对象的瑕疵不应由老陈承担。最重要的是,残肢火化费符合当地的善良风俗,并非不合理费用。
“老陈是因为交通事故受伤需要截肢,他为了处理残肢用去的费用应当计算在损失内。”据高勇介绍,案件的判决不仅要依法适用法律规定...
2019.08.14 07: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