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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仅对点击链接文章的特定用户进行提醒,且该提醒内容均为“疑似”“可能”字样,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该风险提醒导致颜某社会评价降低而名誉权受损。过错方面,某平台公司实施的风险提醒并非针对颜某而专门设置,亦非某平台管理团队人为发出,而是颜某微信账号叠加了各种风险因素后...
2025.01.17 16: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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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发布声明称,公司注意到微博用户“许韬de微博”发文称“董明珠被停职审查”。该信息纯属无中生有、恶意中伤的谣言。该用户肆意编造并发布虚假信息,严重误导公众,对该司及高管的名誉权造成了恶劣影响。公司将坚决采取法律措施,追究其法律责任,维护上市公司及高管的合法权益。...
2025.01.22 12: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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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离开上海并非“跑路”
今年4月20日,北京知名律师周兆成正式接受“奔驰维权女车主”薛女士的委托,成为其“个人隐私泄露”、“名誉权纠纷”的代理律师。
周律师告诉紫牛新闻记者,根据他的委托人薛女士的说法,离开上海并非“跑路”,2017年3月,委托人公司开始筹备上...
2019.04.26 08: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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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复印件和老物件,请寄送至:南京市秦淮区解放路38号北二楼秘书处。收件人:袁梅。电话:84700654。
四、注意事项
1、本次应征照片和老物件仅用于玉桥20周年内部宣传使用。
2、应征照片若存在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瑕疵,由照片提供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019.08.21 18: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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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10月8日讯 (记者 张羽馨) 9月30日,江苏法制报刊登了被告人魏某因侵害烈士刘磊名誉权的道歉声明,魏某对于给烈士亲属造成的伤害深表歉意,认识到保护英烈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表示以后将主动维护英烈名誉等民事权益。
3月19日,消防员刘磊在施救轻生跳河女子过程中,不顾...
2019.10.08 07: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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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依照法定程序和注意事项作出结婚登记行为,以致结婚登记的对象错误,结婚登记的内容客观上不可能实现,严重侵犯了尚某某的婚姻自由权和名誉权,符合“重大且明显违法”标准,依法应当确认无效;案涉答复是被告针对尚某某申请纠错的拒绝决定,应当一并撤销;同时,被告还应采取必要...
2021.01.13 13: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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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的救济渠道。网络不是不法之地,当你发现网络暴力、人肉搜索等侵权行为将要发生或正在进行时,有权向法院申请禁令,要求行为人停止侵犯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益的行为。”滨湖区法院法官助理李辉辉说。
早在2021年民法典实施之初,张家港的蒋先生就通过一纸禁令,走出人生“至...
2023.07.13 09: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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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网站及全国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2021年5月31日,南京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辣笔小球”案一审宣判
英雄烈士的名誉权、荣誉权受国家法律的特别保护。该案的成功办理,就是要以法之名为受侵害的英雄烈士主张权利讨回公道,让违法犯罪者知戒惧、明底线,鲜明地...
2021.06.18 19: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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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张某删除了发布的信息。
现刘某认为张某的行为给自己带来众多的负面评论,给自己的工作、生活、名誉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故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要求张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分歧
本案中,关于张某在社交平台上发布涉及刘某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是否构成对刘某的...
2020.04.28 10: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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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解释》,其中明确将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纳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范围。
由于损害名誉权案件只有在受害人本人或近亲属不愿提起诉讼且同意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前提下,检察机关才能提起公益诉讼,因当时正处于疫情高发阶段,...
2023.01.18 1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