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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中院认为,山水湾公司在争议发生前,已取得了相关部门的项目规划许可,并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用于项目建设。在案涉土地承包协议未约定解除条件,生态公司的违约显著轻微,并未根本影响村委会合同目的的实现,本着诚实信用和鼓励交易原则,以及避免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承办法...
2021.09.28 1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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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隐患。
在掌握案件总体情况和双方诉求后,检察官认为虽然开发商不存在明显的违约情形,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案不符合法定或约定解除条件,但是开发商制定的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机械车位的大小尺寸,“小汽车”的概念也比较模糊,在签订合同时也没有尽到提醒告知的义务;...
2023.03.07 09: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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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是工程已经施工较长时间或者即将完成,允许发包人随意解除合同,将破坏合同履行的稳定性。
对于合同的解除,还应当结合是否符合法定解除的条件,进行综合评价。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在合同未约定违约后果时,总承包人的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即根本违...
2024.10.24 10: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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