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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
民主评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评议结果应当当场公布。村民委员会成员连续两次被评议不称职的,其职务终止。
第三十四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执行。
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2019.06.11 07: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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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定期审计、专项审计。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以及财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负责组织开展对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前两款规定的部门和单位在工作中发现属于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范围的问题线索,应当及时按照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
2025.04.25 11: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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