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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至6月,至正企业累计向公司无息借款26,070,164.00元。2013年12月,根据持股比例至正企业分得利润分配25,092,000.00元,公司将应付股利款25,092,000.00元冲减至正企业的借款,剩余978,164.00元由至正企业在2013年12月以货币资金形式归还。截至2013年底,至正企业对公司的借款...
2017.03.19 05: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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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企业全面参照执行,并以书面形式专题向省供销总社报告整改事宜。
目前,该社已将职工违规领取的兼职报酬、补贴及下属企业虚报投资骗取的20万元财政资金上缴了财政专户;收回了部分股利、租金或与应付款方签订了还款计划;其他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也在落实中。 王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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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31 07: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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