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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由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处置。对参与、包庇、放纵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弄虚作假、干扰责任调查,帮助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打击、报复、陷害相关人员的,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重大或者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应当依法从重追究责任。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负...
2020.02.18 16: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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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严重违纪、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违反这些规定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受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追究。
第四十一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
2022.10.27 10: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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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四)组织领导巡视整改不力,落实巡视整改要求不到位,敷衍应付、虚假整改;
(五)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威胁、打击、报复、陷害;
(六)其他不配合或者干扰巡视工作的情形。
第八章巡察工作
第四十七条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
2024.02.23 15: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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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强迫交易、保险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为对抗司法机关打击,还多次实施妨害公务、窝藏、包庇、诬告陷害、打击报复证人、帮助伪造证据等妨害司法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通过大肆实施违法犯罪,对被害人和相关群众施加心理强制,在苏州市姑苏区、...
2020.03.09 14: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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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取证;
(五)组织领导督察整改不力,落实督察整改要求不到位,敷衍应对、虚假整改;
(六)对反映情况的干部群众进行威胁、打击、报复、陷害;
(七)平时不作为而采取集中停工停产停业等“一刀切”方式应对督察;
(八)其他干扰督察工作的情形。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二...
2025.05.15 10: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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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一)阻挠业主大会行使职权,拒绝执行业主大会决定;
(二)违反规定使用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印章;
(三)打击、报复、诽谤、陷害有关投诉人、举报人;
(四)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拖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
2019.01.30 08: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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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强迫交易、保险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为对抗司法机关打击,还多次实施妨害公务、窝藏、包庇、诬告陷害、打击报复证人、帮助伪造证据等妨害司法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通过大肆实施违法犯罪,对被害人和相关群众施加心理强制,在苏州市姑苏区、...
2020.03.06 09: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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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则》,督促全市干部牢固树立主动服务企业、积极担当作为思想,真诚服务、恪守底线。推广运用容错纠错机制,严把政策界限,严肃查处打击报复、诬告陷害等行为。
严肃查处涉企领域违规违法案件。加大惩戒力度,严查党员干部违规干涉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
2018.12.28 08: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