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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实施“五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并列入了省政府年度民生实事。积极鼓励中小微企业和服务业企业积极申报就业见习基地,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及时向企业兑付就业见习补贴资金;对留用率达50%以上的,每留用一人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补助。年底前见习基地与学员签订劳动合...
    2022.04.18 17:42:00
  2. 即便治愈,身体健康状况也大幅下降,还有复发的可能,重新就业难度极大。而对于企业来说,员工身患重病不可能会是群体性现象,24个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的病假工资也不会过于增加企业的负担。因此对于患特殊疾病的员工,企业应给予其24个月的医疗期,必要时还可以考虑延长。   逆向派遣...
    2019.07.08 07:10:00
  3. 社保,致使他们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对此,省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张景亮回复,根据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有责任和义务依法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根据当事人的情况来看,当地司法行政部门有两种情况涉嫌违反有关规定,一个是最低工资标准是按照1500元进行支付,睢...
    2019.10.28 20:13:00
  4. 符合条件的16至24岁失业青年和毕业前6个月在校高校大学生(含通过教育部相关机构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参加创业见习可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70%给予3-12个月见习生活费补贴。   申请人通过“我的南京”手机APP-智慧人社-见习培训报名系统提交申请。   发放开业补贴和创业成功奖...
    2019.11.06 07:07:00
  5. 远程视频开展认罪认罚见证2897件,参与远程庭审200余场次。   四是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对于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维权申请,将经济困难审查标准放宽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江阴市、锡山区等民营企业较多地区将经济困难标准调整为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张家港市在国家和省规定事项范围的基...
    2020.06.02 09:08:00
  6. △苏州在全省率先设立劳动人事争议法援工作站   其中包括,成立全国首个地级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在全国较早建立法律援助对象的经济困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全国较早以最低工资标准申请法律援助、在全省率先设立劳动人事争议法援工作站、在全省率先开展行政复议法律援助工作等。  ...
    2021.09.06 17:03:00
  7. 约定。未约定的,对用完各类休假后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参照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支付相应工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一般支付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等固定构成部分,可以不支付与实际出勤相关的交通补贴、伙食...
    2020.08.26 16:57:00
  8. 稳定在万分之十以上,全省覆盖人群达到8万人,法律援助群众满意率进一步提升。   具体要在四个方面实现拓展   ↓↓↓   在困难标准上,深刻把握“保基本”“兜底线”的新阶段新要求,在守牢民生底线的基础上,逐步抬高援助基线,健全完善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挂钩的经济...
    2021.03.12 10:21:00
  9. 2020年1月,劳动行政部门认定程某构成工伤。2020年5月,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程某的致残程度为四级。自程某病休开始,家具公司一直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其病假工资待遇。程某经仲裁后提起诉讼,要求自2018年11月病休时起按照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补发工资差额。法院认为,应当将程某自...
    2022.04.29 09:14:00
  10. 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加强劳资纠纷案件法律援助。对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支付劳动报酬、确认劳动关系、工伤赔偿等维权申请,统一将经济困难审查标准放宽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重点劳动群体法律援助。加强对破产企业、关停并转企业等困难职工法律援助。完善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功能...
    2020.03.23 12: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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