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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决定对袁某某罚款人民币8000元。
当事人在法院参加诉讼的过程中,应当要实事求是、不能有虚假陈述,不得有妨害法庭秩序、妨害诉讼的行为。如果违反,轻则训诫、责令退出法庭,重则罚款、拘留,如果构成犯罪的,还会追究刑事责任。 ...
2019.09.02 02: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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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堡法庭,预先未告知海安法院任何人。
此时,离通过安检已半个多小时。其间,陈荣庆旁听了李堡法庭青年法官凌世林的庭审,查看了法庭内部日常工作秩序,参观了法庭的基础设施。
与曹震宇简短交流后,陈荣庆说明了来意。他来调查处理一起李堡法庭办理的民间借贷案件的信...
2014.08.12 13: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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撑起安全防护伞
3月28日下午,海安市法院开发区法庭安检处,当事人胡某无理取闹、拒不安检,煽动不明事理的群众助其闹事,严重扰乱了法庭的正常工作秩序。海安法院音频智能分析系统迅速启动,第一时间将报警信息传输到该院警务指挥中心,法警随即前往现场支援,闹事当事人被带...
2019.05.20 0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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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法律权威、维护国家权威。
关于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的今后工作,黄旭东要大家依法履职,切实加大对法官权益的保护力度。对涉及破坏法庭秩序、暴力抗拒执法、侮辱法官、侵害法官及其近亲属人身安全等各类不法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相应制裁。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以彰...
2017.05.03 1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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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以最便捷的途径接触、了解案件情况,提升司法公信力。另外,加大失信惩戒力度,规制虚假诉讼行为,对于诉讼过程中出现的虚假陈述,扰乱法庭秩序,提供虚假证据的情况,依法给予司法制裁。
立足法制宣传,做好源头预防。充分利用传统媒介与各类新兴媒体,加大司法宣传力度,提高劳资双...
2020.12.18 10: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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