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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逃避。因为感情这事,来不得半点虚假。租女友也好,租男友也罢,都是对父母的一种欺骗,只能博家人一时高兴,绝非长久之计。 在我国合同法中,租赁的对象是物而不是人,人身不能作为标的物,所以,租女友的合同应是无效的。其次在民法中,由于租女友的行为违反了我国的公序良...
2017.01.17 17: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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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整个地区,房源一百多公里内,都是很有影响力数一数二的这个市场。”
商户老丁(化名)在这个市场拥有四五间铺面,去年年底由于租赁合同到期,老丁等商户找到肉联厂准备续签合同,但等来的却是肉联厂今年3月份发出的一份关闭市场的通知。“我们2015年12月份就问咨询厂里面什么...
2017.01.12 14: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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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直接转账,需要于先生主动领取。到交第三年租金时,于先生那头拒绝受领。按合同约定,如果逾期支付租金一个月以上,房东就可以解除租赁合同了。
于先生的“阳谋”很明确,程先生要么接受涨租,要么干脆别租,终止合约。不然过期就算违约,程先生的损失更大。
租客的过招...
2017.01.20 16: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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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根据我国民法的基本原理,人身不能作为债权的标的物,也就是说人的身体是不能拿来出租的,那么也就意味着组由双方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在租赁期间如出现任何财产、人身损失,都会陷入维权难的困境。
另一方面,租友平台算是处于灰色地带的产物,...
2017.01.22 15:5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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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服务关系,也不同于纯粹的付费陪解闷、陪玩乐、陪聊天等提供劳务的新型雇佣服务关系。法律、伦理上,人是最终目的而非手段,不能作为商品进行交易,不能作为买卖、租赁、雇佣等债权合同的标的物,以人身为标的物的“租赁”“雇佣”协议当属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文/符向军...
2017.01.25 06: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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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般雇佣服务关系,也不同于纯粹的付费陪解闷、陪玩乐、陪聊天等提供劳务的新型雇佣服务关系。无论在法律上,还是在伦理上,人是最终目的而非手段,不能作为商品进行交易,不能作为买卖、租赁、雇佣等债权合同的标的物,以人身为标的物的“租赁”“雇佣”协议当属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2017.01.25 15: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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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肉体行为并无二致,显然违背公序了良俗,只是背着“朋友”的幌子而已。
有律师说“租友实为雇佣关系”,笔者不同意这种说法。在“租赁”合同中,如果租赁朋友一事一旦被父母知道,网站平台要退一半费用,完全可以见得,这种“租女友”“租男友”是见不得父母、见不得光的不道...
2017.01.25 1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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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肉体行为并无二致,显然违背公序了良俗,只是背着“朋友”的幌子而已。
有律师说“租友实为雇佣关系”,笔者不同意这种说法。在“租赁”合同中,如果租赁朋友一事一旦被父母知道,网站平台要退一半费用,完全可以见得,这种“租女友”“租男友”是见不得父母、见不得光的不道...
2017.01.25 17: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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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也提到,一方面,根据我国民法的基本原理,人身不能作为债权的标的物,也就是说人的身体是不能拿来出租的,那么也就意味着租赁双方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在租赁期间如出现任何财产、人身损失,都会陷入维权难的困境。另一方面,租友平台算是处于灰色地带的产物,实际上并不...
2017.01.25 07: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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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初步定性为卖淫行为,显然违背公序了良俗,只是背着“朋友”幌子而已。? 有律师说“租友实为雇佣关系”,笔者不同意这种说法。在“租赁”合同中,如果租赁朋友一事一旦被父母知道,网站平台要退一半费用,完全可以见得,这种“租女友”“租男友”是见不得父母、见不得光的不...
2017.01.25 09: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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