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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是郭某让其乘坐沈某驾驶的车辆离开的。此外,在之前的调查中,王某也曾提到,是郭某让其乘坐沈某的车辆离开的。
道交案件裁判组综合证据及证人证词,最终认定4人系由郭某指派前往工地干活,工资由郭某发放,事发时正处于从工地返程的途中。而事发当天,郭某向沈某转账的530元...
2022.02.15 13: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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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了火势范围,对因起火导致的防护栏燃烧痕迹、电线绝缘皮破裂痕迹、空调外机管道燃烧痕迹进行了证据固定,补强了指控的客观证据。经综合证据对比,确认李某某放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2022年3月30日,海州区检察院以放火罪将李某某起诉至海州区人民法院。
针对本案中发现案...
2022.04.11 15: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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