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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金。用人单位的录用通知属于要约,求职者的回应属于承诺,求职者承诺后录用通知书的内容对双方都存在拘束力。尽管由于双方尚未签订劳动合同,仍属于缔约阶段,双方已建立了信赖关系。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所作出的承诺,破坏信赖关系,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签订的,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2019.05.23 07: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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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区别于普通民事合同,劳动合同的缔约双方囿于经济地位的差距,具有较强的人身依附性和经济附属性,用人单位作为合同中的优势方,在缔约过程中更应秉持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
2024.05.17 16: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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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的费用,应认定为“好意同乘”。
2、非法律拘束性,“好意同乘”行为不受法律拘束力。刘某搭乘奚某车子一起前往种葱的地方干活,双方没有缔约的意思,作为搭乘者的刘某不能请求其有搭乘的权利,同样,作为供乘者的奚某也不能基于刘某享受利益而主张不当得利返还。
3、...
2021.08.31 15: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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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配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韩丽所还的贷款会还给她。
海安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协议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只要缔约双方具备处分能力、处分内容合法,该协议应当合法有效并约束双方。本案中,韩丽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患有“双相情感障碍,目前为不伴有精神病性症...
2020.07.27 15: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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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价值为465万元。沈某表示愿以评估价购买涉案房屋。
法院审理后认为,在本案中,小郑虽然刚刚成年,但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双方在缔约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出售房屋是小郑真实意思之表示,他不能仅以自己刚刚成年或房屋出售价格低于市场价格为由撤...
2019.05.10 17: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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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该损失150000元应由某租车公司承担。但双方当事人之间关于通过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避免承租人损失的约定和最终责任确定也仅限于此,契合双方当事人缔约时所能预见的风险负担规则,杨某主张某租车公司超额承担因其自身全责导致的损失并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点评】...
2021.03.13 13: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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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上世纪末落地玄武,企业见证了区域发展的起势与腾飞;2020年,金拱门(中国)有限公司南京科技研发中心在玄武区注册。随着本次政企双方再次缔约,金拱门(中国)有限公司计划对南京研发中心进一步追加投资。
“双方在不同领域开展多层次合作,可谓是政企双方的‘双向奔赴’...
2023.02.13 11: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