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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本案中,虽然某能源公司将空气能热水器标价1元的确存在不合理之处,但并不能够当然确定邬某在发起首笔交易时明知某能源公司1元标价系虚伪表示,在双方首次交易中,邬某对于某能源公司订立合同的意思存在合理信赖,应以某能源公司的意思表示为准,认定双方订立的买卖合同成立并生效...
2019.12.27 07: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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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意思表示,否则收养行为无法律效力。本案中,案涉收养关系实质是为顶替工作而形成,双方不存在建立真实收养关系的合意,属于典型的通谋虚伪意思表示,根据法律规定以此形成的收养关系无效。且吴某平曾表示不继承案涉房产,现其监护人起诉要求继承房产没有法定和约定依据。故一、二审判决...
2020.03.10 09: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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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评析】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如何认定刘某提供“假签名”的行为效力,涉及“真意保留”这一民法基础理论问题。
真意保留,又称单独虚伪表示,指表意人故意隐瞒其内心的真实意思,而表示与其真意不同之意思的意思表示。从各国立法以及民法理论对真意保留的规定和界定来看,真意保...
2025.04.08 09: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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