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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土地使用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2023.02.03 15: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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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征“六税两费”政策,对这些主体,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免租赁公有住房的房租(在原有政策基础上,按50%比例顺延6个月,并增加...
2022.04.21 09: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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