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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吴某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吴某予以从轻处罚。经法院委托郏县司法局对被告人吴某进行调查评估,被告人吴某符合社区矫正的条件。根据被告人吴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
2017.06.05 14: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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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性质、错误情节、认错态度和社会影响,郏县纪委给予尹海增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王建峰开除党籍处分,给予王怀堂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郏县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王建峰有期徒刑3年(缓期执行)。
“早知道是这个结果,我当初真不该贪那一点钱。”获刑后,王建峰悔不当初...
2017.06.06 09:3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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