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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沭阳县检察院创新运用微信平台,组建沭阳检察微信群,开设“微信课堂”,动员全体干警加入。微信群设有理论在线、办案心得、岗位练兵、镜鉴频道等特色栏目,由各部门的业务骨干和经验丰富的老干警担任“讲师”,通过微信的语音、图片和文字等功能,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干警发送,及时...
    2014.05.05 1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