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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调整精神药品目录。
将右美沙芬、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纳呋拉啡、氯卡色林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
将咪达唑仑原料药和注射剂由第二类精神药品调整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其它咪达唑仑单方制剂仍为第二类精神药品。
以上调整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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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 1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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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酯片等药品的管理。
通知指出,近期我国部分地区出现复方地芬诺酯片、复方曲马多片、氨酚曲马多片以及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依托咪酯注射剂的滥用问题,且滥用人群以青少年为主,严重危害公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通知强调,严格控制药品生产量。药品监管部门审批生产复方地芬...
2023.02.20 13: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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