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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监结社,把持官府,武断乡曲。所作文字,不许妄行刊刻,违者听提调治罪。”[2]841乾隆帝更“屡降明谕,引宪皇朋党论戒之。”《钦定吏部则例》规定:“凡内外官员除系至亲友好世谊乡情彼此往来,无庸禁绝外,如外官赴任时,谒见在京各官,或至任所差人来往交结者革职。其在京各官与...
2009.12.01 16: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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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在法制统一的前提下,“从俗从宜,各安其习”,清政府对于当地原有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等给予了相当程度的宽容。其中,《回疆则例》正是由中央政府专门颁布,施行于新疆地区的单行法规。在《回疆则例》中处处体现了清政府的上述指导思想,彰显了求同存异、追求各民族和...
2010.04.14 11: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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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层级的成员都可以借此补充收入。虽然这种惯例是不正常的,但它仍然被承认和确立,并成为广泛接受的事实。
《大清例律》和《吏部则例》将滥用权力、贪污受贿都列为应予严惩的行为。奇怪的是,虽然法律明文禁止,但各级官员都予以默许,甚至连皇帝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道光皇...
2014.08.08 09: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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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层级的成员都可以借此补充收入。虽然这种惯例是不正常的,但它仍然被承认和确立,并成为广泛接受的事实。
《大清例律》和《吏部则例》将滥用权力、贪污受贿都列为应予严惩的行为。奇怪的是,虽然法律明文禁止,但各级官员都予以默许,甚至连皇帝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道光皇...
2014.08.08 09: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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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得监察法多成为具文。
清朝的监察法制称得上是集过去历代监察法之大成。清朝监察法除在《大清律例》、《大清会典》、各《部院则例》中有所体现外,主要集中于乾隆朝编纂的《都察院则例》与乾、嘉、道、光四朝编制的《钦定台规》。其中《钦定台规》是集秦汉以来监察立法之...
2015.01.14 15: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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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涉及行政管理和刑事处罚的条款,其实更多呈现的是立法者的“养民”之道。何况如果再算上其他的法律形式,如敕、令、格、式、例、则例、“宝训”等,则“刑”更是作为一种“教化之辅”而存在。康熙皇帝一语可明了此种观念:“至治之世,不以法令为亟,而以教化为先。……盖...
2015.04.22 1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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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涉及行政管理和刑事处罚的条款,其实更多呈现的是立法者的“养民”之道。何况如果再算上其他的法律形式,如敕、令、格、式、例、则例、“宝训”等,则“刑”更是作为一种“教化之辅”而存在。康熙皇帝一语可明了此种观念:“至治之世,不以法令为亟,而以教化为先。……盖...
2015.04.23 15: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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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的唐天明随和地说:“没什么,我带着板凳,自己有位子坐,年轻人上班辛苦,多个座位给他们坐也好,大家应该相互体谅。”
先看第一则例子,年轻女孩没让座,不是没有尊老爱幼的精神,是确实没看到,这位老人呢,也就看不过去了,而且针锋相对,勒令让座不成就“动武”了。原本...
2015.10.09 09: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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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由皇帝直接任命,元明清时期,中央最高监察机关都是由皇帝直接领导。从汉代的“监御史九条”“刺史六条”到清代的“钦定台规”“都察院则例”“十察法”等,监察法规十分完善。监察范围覆盖财政、军事、人事管理、司法、教育以及民风民情等诸方面。
我国现代监督制度体系形成...
2016.07.14 09: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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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场院直接管理体制变为依赖地方州县机构,而商税则表现为中央加强了对商税的管理以及对商税收益的占有。宋代鼎革,削平诸国,在完善商税则例的同时,却无法改变五代以来形成的州县征商格局,这决定了宋初商品税的法制模式。不过,在“利归公上”的原则下,宋朝中央政府也逐步完善...
2016.10.13 14: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