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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显著性上的先天不足,又没有因为知名度而得以弥补,所以法院对其采取了弱保护的态度,在近似与否的比对标准上进行了从严掌握,从而认定被告的使用行为不构成商标侵权。   本案案号:(2015)榕民初字第1332号,(2016)闽民终106号   案例编写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蔡 伟 张丹萍...
    2016.12.09 15:06:00
  2. 权利人还需另行提起对加工方的诉讼,这在客观上增加了权利人的讼累,不利于权利人正当维权。综上分析,二审认为本案中被告并非被诉侵权产品的销售者而是生产者并无不当。  本案案号:(2018)闽01民初414号,(2018)闽民终1369号  案例编写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蔡 伟 张丹萍...
    2019.02.11 16:02:00
  3. 更多关爱和幸福;同时她也期盼受到帮扶的孩子们不辜负期望,长大成人后,学有所成,回报社会,帮助其他需要帮助的人。 吕城镇民政科科长张丹萍很是佩服李春燕,她说:“作为村干部,李春燕真诚地关爱帮扶困难家庭的孩子,让留守儿童、困难学子得到社会各界的温暖关怀,快乐成长,被誉...
    2021.07.22 14:5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