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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李某作案后,在家人陪同下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考虑到被告人取得了被害人其他家属的谅解以及被告人平时表现良好等本案实际情况,法院决定对被告人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李某未当庭提出上诉。(潘静波)...
2014.10.23 11: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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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系因银行结算系统未及时将张先生还款入账引发,银行结算系统存在一定的问题,但不能因此就认定其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以达到侵占张先生钱款的目的。据此,上海一中院认定原审法院未适用“消法”第五十五条并无不当,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潘静波)...
2015.08.19 17: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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